张宏杰:我和著名出版商L先生之间的故事
2016-01-27 21:26:26 -0500

如果你对出版界有所关注,一定不会忽略历史学家、作家张宏杰昨天发布的文章:《我和著名出版商L先生之间的故事》。文章回溯了张宏杰的著作《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再版时,与出版方果麦文化公司之间的一段纠葛,包括使用未经作者同意的封面、虚假签名以及拖欠版税等。

我和著名出版商L先生之间的故事

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既才华横溢,又蔑视道德,同时又几乎都是心理疾病患者。他们背信弃义,说过的话转身就忘,用过的人随手就扔。但是奇怪的是,他们似乎正是因此而成功。

▍一

在我四十多岁的人生当中,属这件事最为奇葩。

2012年的哪一天,我忘了,我和著名的出版商L先生,还有他们公司的一个W姓编辑,在黄浦江边的一家咖啡馆里见了面。

我说“著名的”,而未加其他定语,是因为他不久前是娱乐新闻的头条。虽然此前以某80后作家的出版人而闻名,但是当时引起轰动的是他与前妻离婚,娶了一个漂亮女演员,由此还引发了诸如“净身出户”、“卖宝马还债”等种种狗血八卦。

但是我向来对八卦兴趣不大,我只知道他是我将要签约的出版公司(编辑注:该公司名称部分,后文均简称GM公司)的老总。我将要在他的公司再版我的一本书,《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在敲定合同之前,和公司老总见一面,是一件常见的事。

因为细节都已经谈好,这次见面时间不长。我印象比较深的是,此人头面精致,衣饰讲究,接人待物也彬彬有礼,但是说话斟酌迟缓,给人感觉多少有点矜持和阴沉。

这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后来我们也没有再见过面。不久,《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签订了合同,意想不到的事也排着队一一出现。

▍二

《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是我的所谓“代表作”。如果在我的诸多作品中只提一本书,我会提到它。数年前这本书是由广西师范大学初版,在读书界也引起了一定反响。所以我对它的再版相当看重。

再版之前,曾经有七八家出版机构和我联系。80后W姓编辑代表GM公司给我打了很多电话(每一次接他电话之前我都要犹豫一下,因为他一讲起电话就停不下来),说了很多他如何喜欢这本书以及他的妻子如何是我忠实读者之类的话,又花了很多心思制作了详细精美的《张宏杰先生作品营销计划》之类的PPT文件,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和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执着。L先生“著名出版人”的身份,正是他竭力展示的“资本”之一(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编辑有一个自己的独立工作室)。我感觉这个年轻编辑充满拼劲,也许能把这本书做好。

合同签定的出版条件是起印九万册(我提出的条件是十万册,讨价还价后减了一万册)。在谈付款时间的一项的时候,W编辑希望首印版税分两次付,即出版后先付掉五万册的,其余四万册三年之内付。这样公司可以把这部分钱用于先期宣传经费,有利于书的发行。我爽快地同意了。

和GM公司的合同签订后,临近出版前,W编辑突然又提出一个建议。他想把这本书拆成上下册两本来出。一个是因为这版较初版增加了十万字,出成一本太厚。另外一个,他认为出成两本可以获得两次宣传的机会,有助于这本书的销售。我也觉得这样做也没什么坏处,又一次痛快地答应了。

没想到,这个临时动议,后来埋下了麻烦的伏笔。

▍三

合同签订后不久,就出现了第一个奇葩事件:封面。

我向来对书的封面非常重视,经过几次失败的封面经历,我在与GM公司签订的合同里特别增加了一条:封面装帧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作者同意。

封面设计开始后,我让W编辑尽早把封面草案拿给我看。但是他说公司已经找到了全国最好的设计师,正在闭关寻找思路,不便打扰。他说,宏杰老师,你放心,这个封面出来之后,一定会让所有人眼前一亮,也一定会在中国图书出版史上留下深深的一笔。

我这个人一贯好说话,也容易相信人。几个月后,W编辑给我发来了一个封面方案,也就是那个的“七常委”方案。封面是将书中的七个主角的头像,以当时七常委在政府宣传栏中的排列方式摆在封面上。头像底色,也是领导干部标准照的标准底色天蓝色。这些画像不知道是请哪位画师画的,后来我通过读者的反馈得知,其中张献忠的那张画像,是抄袭自网络漫画中的周仓。其他画像的风格也可想而知。
可以想象,看这个方案,我眼前不是一亮,而是一黑。我马上告诉W编辑,这个方案绝对不能用。

接下来就是无穷无尽的“W式”电话轰炸。后来我才了解到,W编辑是一个经历也相当传奇的人。他只有高中文凭,十几岁出来闯世界,并且闯得相当“成功”,开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与他有关的其他事,我在此不浪费笔墨细讲)。我猜想他也许经历过很长时间的成功的传销式的培训,因为他在电话中表现出的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执着是令人相当绝望的。在无数个漫长的电话中,他一次又一次地讲解这个封面的“巧妙”和“独特”之处。他说,张老师,虽然您出过很多书,但是您的书为什么没有一本成为超级畅销书,您知道吗?因为您被自己的思维限制住了。中国人没有一个不对政治感兴趣的,一定要往政治上靠,大家才会买,您知道吗?

接这些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医院里。我的父亲刚刚查出患胰腺癌晚期,住院不久。在一次次检查、会诊、手术以及后来办理丧事间隙的筋疲力尽的我,对编辑见缝插针的电话频繁轰炸实在无力应付。我最后说,我不同意用这个封面,我也明确地判断如果用这个封面,这本书肯定会归于失败。但是我实在没有精力和你辩论,随你吧。

W编辑不再打电话了。后来,果然就用了这个封面。

▍四

第二个奇葩事件,是签名。

付印前,W编辑打来电话说,这本书上想用一个您的手写签名,这样显得更别致。

这个好办。我马上手写了一个签名,拍照用手机发给了他。
然而接到样书,我发现除了书的用纸非常粗劣之外,书上所用的手写签名,也根本不是我写的。

我打电话问W编辑怎么回事,他说,张老师,我们这边的编辑说您的签名拍得不太清楚,就在网上搜了一下,正好网上百度上有一个帖子,叫“张宏杰这三个字怎么签名才艺术”。这个签名虽然不知道是谁写的,但是比您写得更流利更美观,于是就拿来用了,虽然事先没和您打招呼,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啊。

我这才知道,如果你在网上搜“张宏杰”或者其他比较常见的名字,再加上“签名”“写法”“艺术”这样的关键词,还真能搜到“高人”设计的多种签名。
好吧。虽然我是一个从小练毛笔书法并且有几本自己的书名是我亲自题写说明我对书法相当在乎的人,但凡事力求简化的我宽慰自己说,这毕竟仍算是“小事”。道歉了我也就放过去了。
但是再接下来又发生了一个奇葩事件,是关于网络版权的。

随着电子书的读者越来越多,出版机构对电子出版市场也越来越重视。我在合同上明确写明,GM公司可以代表我去和电子出版平台谈电子版权,但是谈判条件必须事先告知我,经我同意之后,才能对外授权。

然而,后来我是在网上看到了这本书的电子书,才知道电子版权早已经售出,并且已经卖给了几乎所有电子书平台。我打电话给W编辑,他说,网络版权部是一个新部门,工作人员不熟悉业务,再次请我原谅。

▍五

好吧,作为一个脾气非常好的人,所有这一切我都原谅。其实从封面开始,我对这本书就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在给他人赠书的时候,我从来没寄过这本书,因为封面实在令人害羞。好在版权期签的不长。我只等着三年版权到期,和这个出版机构相忘江湖,换个靠谱的地方好好再版一次。

没想到,接着又出现了一个更为奇葩的事情。

2015年年中,在北京租了两年房的我终于差不多有能力买一个房子。GM公司至此还欠我二十多万元的版税,正好拿来做首付。我打电话给W编辑,请他联系公司把这部分版税支付给我。合同上约定,剩余这部分版税在书出版后三年内付,此时离最后付款期限已经不算太远了。

其时W编辑正陪爱人在美国生孩子,他说回国后马上处理这个事。

回国之后,他给我打来这样一个电话。

他说,他到GM公司调查了解了一下,发现GM公司已经没有再支付我版税的必要。因为此前GM公司已经支付了我十万册的版税。我们合同签的是九万册,也就是说,GM公司已经主动多支付了我一万册的版税,做了一回大大的雷锋。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又进一步解释说,虽然当初合同签订的是九万册起印,但是后来出版时不是改成上下册两本了吗?所以每本只需要支付我四万五千册的版税就可以了。因此,GM公司当初支付了我五万套(上下册)的版税,乘以二,就是十万册,付多了。

我当然罕见地在电话里发火了。我在电话里一一和他对证此事经过。他也承认此书签合同时确实是要按一本出版,签合同后经他提议才分成两本。

我说,一本书签约时计划出为一本,出版前因书的定价等因素分成两本,在出版界也不是特别少见的事。我去年在中华书局出版的《给曾国藩算算账》就是这样的情况,由计划中的一本变成了两本。但是在支付版税时,任何出版机构和作者都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歧义。如此这个做法能行得通,那么以后出版机构签约后,把一本书拆成两本、三本甚至更多本出,岂不是就可以少付一半、三分之二甚至更多的版税?

W编辑解释说,你说的虽然有道理,但是因为这本书的销售成绩很差,支付全部版税确实比较困难。他只能再与GM公司商量一下,看怎么办这个事。

销售成绩差早就是意料中的事。不光是封面做得奇葩,在宣传上,W编辑做得也很出我意料,这本书的宣传语,完全是往成功学上硬靠。读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我在这本书里,是把朱元璋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失败的一个样本来分析,是一个巨大的“失败者”。而W编辑却把他当成从草根“成功上位”权力顶峰的成功学典范来宣传,效果可想而知。书出来半年多后,W编辑曾发短信给我:“过去半年,大明发货两万套四万本,有愧兄之信任与预期。2014年我们会持续推这套书。”按这个势头,三年内当然很难完成九万套的销量。

这通电话过后,接下来又是一连串令人无语的小动作。

W编辑补充发来一封邮件,改变他电话里的说法,称分成两册是在出版合同签订前就谈好的。邮件中说“关于GM公司文化再版《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现在我还记得初心及来龙去脉:……在和GM公司沟通商议后,我将其意向告知您:若GM公司再版,会将此书分成两册出版,确保总首印数不低于5万册,在三年合作期内卖到至少9万册。您同意了。2012年8月8日,您与GM公司文化签订了合同。”

也许他是考虑到这封信可以作为司法裁判的证据。但是他忘了补充协议的事了。

因为出版后涉及到网络信息传播权的授权问题,2012年8月合同签了后,2013年双方又签了一个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是这样一条:

“原协议中,作品名称一栏为:《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在编辑策划过程中,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作品分上下两册分别出版。”

我想签这个补充协议的时候,W编辑还没有想到以这个方式来逃避支付版税,因为此时他还对这本书的销量显得信心满满。

经我指出这一事实,他也想起来这份后补的协议,遂不再与我联系,而是把解决这个事的责任推给了GM公司。既然合同是与GM公司签的,他让我与GM公司负责此事的刘姓女副总联系。好在刘副总的答复符合逻辑。她说因为这本书销售得不好,所以公司要是提前(合同2016年4月到期)支付剩余版税有点困难。她说,可以考虑的解决方案之一是GM公司把版权提前还给我,我再找其他机构重新出版。我说离明年合同到期不到一年,再找其他机构重新做这本书也比较仓促,这个不太现实。

此时距买房付首付款已经很近,我只好给L先生发了条短信,请他考虑能不能支付剩余版税。我认为,这点钱对GM公司来说不是什么问题,直接找到他,问题应该很快得以解决。

然而L先生回了我一条短信,说他认为合同确实存在争议,W编辑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这本书的前因后果他非常清楚,这样说,无疑是想赖账了。

▍六

接下来我要面临的,是选择通过打官司还是其他解决办法问题。

基于我对国内出版界及司法领域的了解(合同约定,如果发生法律冲突,只能在L先生公司所在地起诉),我不想选择艰难的法律解决方式,花不起那个时间和精神成本。生活在熟人社会,还是按着“中国方式”来处理吧!

我找到两位和他比较熟的朋友,想请L先生坐下来当面谈一下这个事。这两个人都是传媒界“大咖”,很痛快地答应帮我沟通。L先生是“场面上人”,这两个人面子不小。L先生在微博上经常抨击社会现实,看起来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基于这些,再加上他据说身家上亿的经济实力,解决这个事应该是不难。

但是这两位朋友后来给我打来电话,L先生因为此事不接他们电话,也不回短信。一位朋友说,这哥们经常这样,可能现在手头又比较紧了。

▍七

应该说,我和L先生、W编辑处在这个社会成功金字塔的两端。

我和L先生的“起点”非常相似的。我们都是七十年代人,父母都是外省普通人。我考了财经大学,L先生同样是在财经热中就读了经济专业。我们又都是文学青年。我毕业后不久开始写历史,L先生则写网络小说,成了著名的网络写手,以写爱情小说为主。

但是后来的“发展”则“天地悬隔”。

我辞去了银行的工作,进入一所地方上的小大学,一直以写偏小众的历史作品为生。现在,我的同学里已经有了三位亿万富翁,数位厅级公务员,众多银行高管,平均年薪百万。而我差不多是同学当中收入最低的一个,结束在北京四处租房的生活后,也只能在五环外买一处房子。

但是L先生不久放弃了“文学生涯”,步步踩在时代的“点”上。2002年,他揣着5000元开始与韩寒合作,开启了自己的“成功出版人”生涯。他负债破产(据说不止一次)然后成立新公司,成为“中国出版界的新生代领袖”。现在,他是董事长,娶了一位明星,在香港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在内地生下了第二个孩子,生活得如同小时代的主角一样。

W编辑也是典型的成功人士。他是湖北人,高中没有毕业,据说17岁高二退学到北京做编辑。21岁,进入知名媒体担任封面报道记者。现在也已经自己创立了传媒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裁。百度百科称他为“具有传奇色彩的传媒奇才”。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七十年代人”。在文章中,我说:

我们成长在思想失败的年代,父母不能给我们以任何指导——他们是我们嘲笑的对象。我们是没有“世界观”的一代,或者说我们是中国历史上没有一元价值观的第一代。……我们无条件地接受了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无师自通地继承了父母们骨子里的实用主义传统,并极为出色地发扬光大。还是在大学里,我们就已经很熟练地给老师送礼,以使其在考试中高抬贵手。我们请学生处的干部喝酒,为的是在学生会中谋取一官半职,为将来的分配占据有利形势。我们在学校里做买卖,一开始是推销文具、生日卡和小礼物,后来就开始炒股和倒卖汽车。我们恨不得立刻拿到毕业文凭,以获得瓜分社会资源的资格。我们清楚地知道,转型期社会的免费午餐已经快打烊了。

作为道德至上主义破产后的第一代人,我们对道德有一种奇怪的态度。上大学时,我们寝室的斜对面是厕所,从来没有人遵从要求便后主动冲洗,以至于我们寝室整天臭哄哄的。对面水房的水龙头经常有人不关,一流就是一夜。从来不会有人主动去把它关掉:如果你去把它关了,就意味着落伍,意味着矫情。

……我们的全部注意力在于怎么尽快成为成功人士。……我们坚信只要努力,就会找到自己的机会。我们的最大共同点是不甘于平庸,在这个什么都可能发生的世界上,我们都想与众不同。随着一步步走入社会,我们开始体验一个又一个的成功。

……

是的,这一代人都渴望“曼哈顿的中国女人”式的成功,我们相信自己能创造奇迹。

但是,在创造成功的时候,很多人也把自己创造成了奇葩。吊诡的是,在这个时代,如果你不把自己活成一朵奇葩,你也许就不能“成功”。我到北京这几年,见识了太多成功人物,从在北京著名名胜之地拥有自己巨大秘密花园的神秘老板,到数个行业的王林式的人物。我发现他们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既才华横溢,又蔑视道德,同时又几乎都是心理疾病患者。他们超人地精力充沛甚至似乎永远处于亢奋状态。他们如同儿童一样自大、霸道、天真、自私,又出人意料地粗俗、直接、野蛮、信口开河。他们背信弃义,说过的话转身就忘,用过的人随手就扔。但是奇怪的是,他们似乎正是因此而成功。如果坚持中等水平的诚实、优雅,似乎就意味着你要与“成功”绝缘。

L先生商业上是非常成功的,他创造过无数的概念,比如“流水线写作”,“天价版税”、“亿元女生”、“译写”外文作品以及收取批发商“加盟费”。在一篇专访中,L先生自称出版界的“捣乱分子”,善于分配他手下的作家角色:“我希望饶雪漫走商业化的路线,韩寒就去竖牌坊做知识分子。”

这篇专访很形象地描述了他的工作状态:

“写过《盗墓笔记》的南派三叔正在等待L先生给予指点。在L先生授意下,南派三叔接下了电影《刺陵》的剧本改编小说权,马上要开一个新闻发布会。L先生面授机宜:骂一骂电影《刺陵》不仅无损于改编小说的声誉,反而是个新闻点。南派三叔点头领会。”

在这篇写于2010年左右的报道中,L先生说他并没有放弃文学梦想,他一直要写一个小说。“这个故事的主角,生于1970年代中,文革和改革开放后长成,受过高等教育,经过些生活的波折与平坦,随国家一同进步,又有着不低的政治、道德、文化追求,或者说,是新生态中国人的标准形象。”毫无疑问,这是他自己的自画像,或者说,是这个时代的成功人士的自画像:“他仍有某种道德幻想。他既不同于暴发户,也有别于流氓无产阶级,他就是中国正在崛起的中产阶级。”他们成功的原因是“投机”:“没有人打得过这个大盘,大盘就是这个国家,所以我们一边随波逐流,一边寻找机会,逐渐使自己有力量。有力量之后才有道德,才有幻觉。”

不过2010年左右时的他说,现在还没有时间写这篇小说:“等我赚到2亿再写吧!”

▍八

当然,我也没有为自己的“不成功”而有什么不安。生性懒散的我有一枚闲章:“闲来写幅青山卖”,这是唐寅的一句诗,下一句是“不使人间造孽钱”。我满足于写点自己喜欢写的东西,读点自己喜欢读的书,挣不多不少能够生活的钱,在吃饭之外偶尔还能够旅旅游。能够不作恶而能平安地生存,这就是我在这个时代的全部梦想。

但是这个梦想能成立的前提是,我的劳动能够得到正常的报酬。事实上,写作近二十年来,我与很多出版社出版公司打过交道,从来没有出现太离谱的事情。这次却让我有了全新的人生经验。

L先生拒绝与我再沟通,让我找公司的总经理。最后,经过我与GM公司总经理多次协商,事情以这样的方式解决:GM公司又支付了我十万元版税(也就赖掉了十多万版税),同意我提前几个月拿回版权。这样,我在今年年初再版了这本书,换了一个还看得过去起码可以拿出来送人的封面。
同时,GM公司在协议中特别提出要求,我从此不得在任何平台提及此事一个字。对这条我当然不能同意,后来此条修改为,可以提及,但是我不能对此事做负面评价。

对于凡事图省事图清静的我来说,事情本来应该至此为止了。可是前一段,我接到一条含糊不清的信息,有一个朋友路过北京时约我见面,特意劝我,如果我与出版行业内什么人有过什么过节,最好以后永远不要提起,否则以后可能会遭遇到无法预料的报复,因为对方实力非常雄厚。

那好吧,那我就费点时间提一下,以便尝尝被“实力雄厚”的人报复是什么滋味。我不评价这件事,我只记录一下过程,记录下这次特殊的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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