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两家别争来争去,让一群穷鬼高兴。缺钱的话尽管开口,多了不敢说,几万两兄弟还拿得出来,嗯,比如两万两?”

两万两,正好是顾慎为从金鹏堡支取的金钱数额,“五公子不是在选刀神吗?干嘛对这些人感兴趣?”

孟明适拍了拍欢奴的肩,“刀神是请来镇社的,这些人是雇来干活的,不一样。嘿,你想不想加入虬社?我可以介绍,十公子、雨公子要是感兴趣,我们都欢迎,能有石堡的人参加,那是最好不过了。”

孟五公子的虚情假意让顾慎为心生警惕,孟氏与金鹏堡关系密切,虬社真想招收十公子,也轮不到一名普通杀手开口,“五公子抬举我了,不过,那些刀客我不能放弃,不如让他们自己挑选好了。”

孟明适变脸之快,让顾慎为恍然以为身边换了一个人。

五公子搭在欢奴肩上的手臂倏地抬起,好像自己不小心触到了一件肮脏丑陋的东西,“你是非要和我作对喽?”声音抬高,有点尖锐。

“在下不敢。”顾慎为保持着起码的礼节,但是后退一步,手伸向刀柄,转念间又垂下手。

“哈!”孟明适一副当众受辱义愤填膺的样子,展开双臂,转了一圈,好让所有人都看到自己,然后冲着他带来的一群人大声说道:“大家都听到了,这人是金鹏堡的奴才,从前得罪过我,可是我不计前嫌,反而抬举他,跟他称兄道弟,求他卖我一个小面子,他却拿腔作势,好像真能和我平起平坐似的。今天,我非要抢回这个面子不可,有错吗?”

“没错没错,五公子大人大量,忍让得已经够了。”人群纷纷帮腔,很多人看上去比孟五公子还要气愤。

这可不像顾慎为记忆中骄横愚蠢的孟明适,或许有人在背后指点,顾慎为又退后几步,等人群的骚动稍微止歇之后,开口说道:“若只是在下一个人的事,打死也不敢跟五公子相争,可在下是替十公子挑选刀客,所以,请孟五公子体谅。”

“你用一个小丫头压我吗?狗奴才,这些人我要定了,看看谁能抢走。”

孟明适气势汹汹地插腰站立,一名奴仆打扮的人走上前,先向主人鞠躬,然后清了清嗓子,朗声道:“每人每月五百两俸银,契约最少三年,现在就按手印,马上支取头两个月俸银一千两!”

一般刀客月俸不过百两,有点名气的刀客也不过二三百两,虬社出的价格足够请一流刀客了。

开箱的银子闪闪发光,后面的人群啧啧称叹,似乎人人都恨不得拿起刀来立刻签约。

偏偏对面的二十几名刀客沉默无声,好像谁也没听到、没见到这些诱惑。

孟五公子有些惊愕,不满地看着身边的仆人,仆人也有点急了,走到刀客们面前,“陀老大,这都是你的人,满意还是不满意,开口说句话。”

陀能牙倾斜着身子,重量都压在左腿上,说话还是不紧不慢,“还有一位主顾呢,听听他怎么报价。”

“哎,陀老大,你别太张狂,这是孟五公子,不是南城的土财主,轮不到你讨价还价。”

孟明适插口了,“不忙,就听陀老大的,欢奴,你打算出多少钱?”

顾慎为心中草草一算,每人每月五百两,二十三名刀客,一个月就要花去一万多,三年就是四十万来万两银子,把铁寒锋那点遗产全拿出来也不够用,金鹏堡提供的两万两银子更是杯水车薪,何况已经花掉不少。

不过,在南城总有办法赚钱,只要刀客队伍建起来,打着金鹏堡十公子的旗号,金钱马上就能顺利周转。

“一样的条件。”顾慎为说,发现还有人从林子外面走过来,聚在四周,好像是来看热闹,可这是后半夜,只有别有用心的人才会跑到胭脂林闲逛。

孟五公子有备而来,顾慎为知道自己一时大意,落入圈套了,于是假装轻松腿脚,向前迈进两步,靠近孟明适,随时准备扣住他当作人质。

“翻倍,一千两!”孟明适没注意到少年奴才的举动,激动地大声喊道,昂首四顾,好像在跟上天竞争。

孟五公子带来的帮闲居多,听到这个价格真的惊讶了,即将选出来的刀神赏金也不过一万两,一群普通刀客,年纪也都老大不小了,竟然能每月拿一千两,一年下来,比刀神还多些。

林地中一片寂静,过了一会才有人高声叫好,接着人群同时欢呼,好像孟五公子刚刚在刀神大会上拿下头名。

仆人摊开双手,露出无话可说的模样,有这样的价格,什么样的劝说都显得廉价。

陀能牙还是那副样子,连眼睛都没眨,目光又转向金鹏堡少年杀手。

“五百两,不再多了。”顾慎为打算就此收场,面子对他不重要,尽可以送给孟家,他只要实际的好处。

赢得如此轻松,孟明适反而失落了,早知如此,少抬一点价格好了,“回去跟你的主子说,比刀,她拿手,比钱,哼,孟家还从来没输过……”

孟五公子准备了一大套胜利宣言,想要好好羞辱欢奴,才说了几句,不识趣的仆人却凑上来打断了他,“五公子、五公子……”

“干什么?”孟明适猛地转身怒喝一声,仆人差点坐在地上,像一条惹祸的狗,曲膝颤抖,“他摇头。”

“谁?”

仆人伸手指了指,畏畏缩缩的,似乎有满腹疑惑得不到解释,因此愤愤不平。

陀能牙迎上孟五公子的目光,缓慢地摇摇头,“抱歉,五公子,我们选杀手杨欢。”

孟明适与大多数富家子弟一样,从小养尊处优,从来不习惯被拒绝,应对欢奴是他事前准备好的套路,面对意外的挫折,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然后怒火燃起,暴露了五公子的本色,“一群死老头子,敢跟我做对?你想认这个狗奴才当主人,就跟他一块去死吧!”

孟明适转身欲走,人群中挤出一排人,个个拔出了刀,帮闲退场,该他们为孟五公子立功了。

陀能牙双手握刀,他身后的二十来名刀客立刻站成四排,严阵以待。

顾慎为身子向前微微一倾,内息遍布全身,准备活捉孟五公子,不管陀能牙这么选择的理由是什么,他们现在是坐在同一条船上了。

流血冲突一触即发,人群中有个声音喊了一声“且慢”,接着一名青年公子走出来,一身白衣,大冷天手里也握着纸扇,看样子并非孟府的下人,而是有来历的公子。

“大家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寻仇杀人的,我有一个主意,让双方都满意。”

孟明适对白衣公子比较客气,抱拳说道:“高侯爷既然有办法,最好不过,我也不是非要怎么的,只是这群刀客明显是跟奴才串通一气,想让我当众下不来嘛。”

白衣高侯爷微微笑了笑,打开扇子,习惯性地摇了两下,又合上,“我听说,好刀客挑价格,还挑主人,陀老大宁舍千金也不肯接受虬社的邀请,大概是觉得虬社无高手,日后危险太多。所以我想,不如这样,虬社派出一个人来,跟这位杀手杨欢比一场,胜的一方,总有资格当陀老大的主人吧?”

孟明适暗暗骂了自己一句,早安排好的计策,怎么事到临头全给忘了,于是又换上大度的表情,“对对,大家一块打群架有什么意思,不是有个什么血刀会吗?如今篝火未熄,比武继续!”

没人争求少年杀手与陀老大的意见。

高侯爷侧步让路,从他身后走出一名披着紫色披风的青年来。

青年个子很高,在众人当中颇有鹤立鸡群的意思,身材却极为匀称,丝毫不显笨重,步伐沉稳,全凭腰胯用力,上半身几乎不动。

“叶四郎!”有人喊出这个名字。

“祭剑叶四郎!”有人在名字前面加了两个字。

叶四郎解下披风,扔给一名随从。

青年穿着皮裤,上身赤裸,肌肉像打磨过的铁器一样光滑,没有一处伤疤,腰下挂着一柄剑,长短与他的身材正相配,比较之下,顾慎为的剑就是长匕首了。

顾慎为曾经见过大雪山剑客,可是那些人用剑如用刀,这位叶四郎却是真正的剑客,顾慎为遇到的第一位剑客。

他想起师父铁寒锋曾经说过,“用剑的人不是白痴,就是神仙。”

叶四郎看着像一尊神,完美无缺的神。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三章 剑客

顾慎为不由自主地握住剑柄,他的腰带里别着两种兵器,一刀一剑,刀用来掩人耳目,剑才是最称手的杀人利刃,突然冒出来一位强敌,他全忘了自己是金鹏堡杀手,应该更擅长用刀才对。

世上的剑法多是花架子,好看不好用,所以在残酷真实的江湖里,剑客从来不是主流,但是剑客向无庸手,总有那么几个人,用剑如神,凌居于武林众人之上,叶四郎即是其中之一。

叶四郎不爱说话,他已经将自己的生命献给手中的剑,所以才被称为“祭剑”。

他就像那些痴迷于某一技艺的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只肯花费一丁点的精力应付外面的嘈杂,除了剑与敌人,任何人、任何物,都不能在他的眼中占据一席之地。

他的杀气与众不同,顾慎为能够体会到其中的细微差别,这是一个对他人生命感到厌倦的人,他会无所谓的杀人,既没有恐惧,也没有兴奋,仅仅是杀人。

顾慎为紧紧握住剑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围的人太多,他受到了干扰,竟然感受不到对方的“生命之气”,那是《死人经》剑法的进攻核心。

叶四郎不如表面看上去的那样镇定,他也握住了剑柄,站在人群中看这名少年杀手,似乎跟普通的刀客没什么区别,弱小而愚笨,但是当少年持剑欲发时,刹那间就变了一个人。

他的杀气在哪里?叶四郎搞不懂,少年在与孟五公子纠缠时,偶尔还会显露杀气,这时却一点杀气也没了,只有呼吸连绵平和,内息布满全身经脉,剑与身已经融为一体,明明是一击必杀的姿态,就是没有杀气。

两个人还没有拔剑,就已经各生忌惮之心,将这次偶然发生的比武看作平生第一大硬仗。

他们对峙的时间并不长,孟明适刚刚被高侯爷拉到一边,远离险地,围观的人群也才抢好位置,准备看一场杀人好戏。

该不该杀人?剑法会不会暴露?对顾慎为都不重要了,他的全部意志都用在青年剑客身上。

搅局的人还是陀能牙,这个晚上,他好像有意不想让孟五公子尽兴似的,又一次站出来,走到两名剑客中间,摇摇头,“我还没说同意,两位打个什么劲儿?”

这回脸上挂不住的是高侯爷了,刷地收起纸扇,“陀老大,你也是老江湖了,真心不懂规矩吗?”

陀能牙叹了口气,二十来名刀客列阵走上前,挡在少年杀手之前。

“陀老大老了,只想寻个安安稳稳的主人,孟五公子、高侯爷,非是我不爱财,只是虬社初立,雄心万丈,何必要我们这群半截入土的刀客?没的耽误了两位爷的大事,我们承担不起。谢两位爷的厚爱,也请放老头子们一马。”

陀能牙这伙刀客大都四十来岁,说年轻不年轻,说老却也不算太老,他一味自贬,只想平静地解决眼前的危机。

孟明适与高侯爷带来的刀客多,还有一位剑术大家叶四郎,自然不怕陀能牙,可是他本是冲着欢奴来的,不想打一场混战。

两人正在犹豫,叶四郎突然松开剑柄,走到高侯爷身边,贴在耳边说了几句话,高侯爷脸部抽动了一下,随即露出微笑,“哎,世道真是变了,成堆的银子,竟然请不到一群老头子,既然陀老大良禽择木,我们也只能知难而退喽。”

一场风波就这么消弭于无形,顾慎为与陀能牙深感惊讶,孟明适和他带来的人也都摸不着头脑,可是高侯爷既已开口,众人不敢反对,只得没趣地退出胭脂林,孟五公子追在高侯爷与叶四郎身边,气急败坏地小声询问原因。

直到林子里只剩下老刀客与少年杀手,陀能牙转身面对新主人,躬身行礼,那二十来名刀客照做。

顾慎为坦然接受,带领刀客们返回南城,天亮前进入他为十公子租下的宅院。

刘歪嘴起得挺早,看到陀能牙一伙人,吃了一惊,急忙将少年上司拉到一边,问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人可都是大少主原来的刀手,怎么能替十公子卖命?

顾慎为坚持己见,命令刘歪嘴叫来账房与文书,立契约按手印,完成一切手续。

二十三名刀客受雇了,在金鹏堡,他们被称为刀手,不过杀手杨欢只是他们的头领,真正的主人是十公子,还有没下山。

事情办妥了,顾慎为让刘歪嘴将宅子里所有仆役都叫来。

“把他拿下。”人齐以后,顾慎为发出了命令。

刚刚签约的刀手们急于表现,立刻走出来两人,将脸色发青的刘歪嘴按跪在地。

刘歪嘴惊疑不定,“你、你干什么?欢奴,杨欢,这里可不是你作主。”

“十公子不在,就是我作主。”顾慎为冷冷地道。

“那也不能胡来啊,凭什么抓我?”

“因为你暗通敌方,传递消息,背叛十公子。”

“我没有,你休要血口喷人。”刘歪嘴还在嘴硬。

顾慎为示意刀手放开刘歪嘴,缓和语气,“我知道,在你看来,孟家与石堡连气同枝,怎么会是敌方?你向外人透露我的行踪,也是无心之失,并无恶意。”

刘歪嘴脸上红通通的,“不是我,你在林子里走来走去,好多人都看到了,凭什么说是我。”

顾慎为看着管家不说话,刘歪嘴猛然醒悟自己说走嘴了,对方没提胭脂林一句,他却说“林子里”,脸色又变白了,垂头说:“也可能我随口说了一句,就被传来孟家去了,反正我没见着五公子,也没出卖你。”

“五公子”三个字一出口,更证明了一切,顾慎为拔出狭刀,“像你这样多嘴多舌,怎么配给杀手当管家?”

刘歪嘴的脸又绿了,但还是不相信欢奴敢杀他,他是石堡里指定的管家,可不是这个奴才从街上雇来的打杂,“只有十公子能处置我。”

顾慎为推着刀柄,将狭刀刺入刘歪嘴的胸膛,“这就是十公子的处置。”然后一直盯着刘歪嘴口中不再吐出血沫为止,拔出刀,擦干净收回鞘中,对十几名仆役说道:“扔到城外去。”

仆役们慌忙上来,七手八脚地抬走尸体,从此知道一件事,在这所宅子里干活儿,嘴一定要严,最好跟哑巴一样。

顾慎为将陀能牙单独叫到一间屋子里,向他询问高侯爷与叶四郎的来历。

高候爷本名高真,还真是一位如假包换的侯爵,只是从故国流落璧玉城已有多年,带来无数金银财宝,再过几十年也花不完,而且交际广泛,是北城有名的贵公子之一,陀能牙相信,虬社的主导者十有八九是这位高侯爷,起码是其中一位,至于孟五公子,年纪小又没本事,大概就是出钱的主儿。

叶四郎的来历更复杂一些,他似乎出自王族,但是从未得到证实,早年间曾经拜过许多名师,甚至进入金鹏堡学习过刀法,最后却不知在哪里改学了剑术,那是七年前的事,三年前当他再返璧玉城时,突然间成了顶尖高手,无数前来挑战的刀客败在他的剑下。

“在比武场上,没人能打得过他。”陀能牙说,扫了一眼头领腰下的剑,叶四郎竟然因为这柄剑退缩,这可是从未听说过的怪事,而少年还撒谎说自己不懂剑术。

顾慎为不打算解释这件事,事实上,他更需要对方的解释。

“你想为大少主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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